不是平信 而是汇款封

作者:古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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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浙江集邮》曾刊发过一篇题为《山东区邮平信2元实寄封》的文章,介绍了一件比较少见的贴烈士塔图双连票的胶东解放区实寄封。

作者陆大雄先生,是笔者的好朋友,为人敬业、诚信、认真、谦恭。由于该封文字和戳记欠清难辨,他又对胶东情况不太熟,所以,除了文末向读者求教之外,文发之后,又特地将封图寄我,嘱我撰文“教正”。

既是老友嘱托,又是我熟悉和喜爱之物,我就不客气地提出自己的看法,算是做一点补充。

首先,我认为此封并非“平信”。 虽然正符合山东解放区当时的平信资费标准,但正与大雄文中所谈,在胶东地区,军人和“抗属”寄信,只要有单位公章证明,一律免除平信资费,这是人人皆知的。根据信封左下方手书的“币壹仟元”判断,这是一封比平信更为难得的装寄现款的汇款封。所贴邮票应是汇费。虽然与当时2%的汇费标准有点不符,也完全可以肯定邮票是为汇款而贴。不然,“抗属”寄信是决不会纳费的。

其次,寄收名址。 因年代久远,加上书写潦草看不清楚。笔者沾了“乡土”之光,了解地情,容易辨认。寄址是“栖东县东台区东三叫村”;收址是:“华东第九纵队二十五师十五团侦通队牟明亮”。九纵二十五师,即抗战时期著名的“胶东五师”,是许世友统率下的主力部队,1949年2月,改为华野27军。牟明亮的同期实寄封,笔者曾经见过,部队番号是清楚的。

第三, 戳、章及邮寄时间。 正面寄发址处所盖长钤,确实太淡,无法看清,不过,我可断言,它是寄信人所在村庄,为证明“抗属”信件所盖的公章。按当时县政府的统一规定,钤文应是:“栖东县东台区东三叫村村政府”。

封背的销票日戳,上部的两颗双圈大戳,很特殊,看不清,估计可能是某邮政代办所的自刻戳;下面较小者,可肯定是一枚“战邮”戳,上格是“栖东”,下格是“战X邮”,中格日期欠清,但可辨出“6.22”来。从“华野九纵”这个部队番号和贴用烈士塔图邮票来分析,寄出时间,只能是1947年6月22日。而此时,正是许世友率领华野九纵刚刚打完孟良崮战役,消灭了蒋家“王牌军”,击毙整编74师中将师长张灵甫之后,部队在莱芜一带进行休整的时候,也是胶东地区全面反攻前夕,战乱情况最为严重的时期。此期间,部队的信件,使用的不多,留存得更少。实在是难得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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