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交易市场“潜规则”:不保真

作者:古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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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艺术品古董收藏者逛北京潘家园,店主巧舌如簧忽悠他上当买了一件假玉,回过神来后,他决不会大呼小叫地到店面或摊头去责难店主卖假货,因为周边如果有十个围观者,十个人都会嘲笑他眼拙,菜鸟,活该“吃药”——上当受骗的行话,叫“吃药”。在这一行的民间价值观是:你吃药是你笨,没人同情你。至于卖假玉的店主,不但不会被追责,相反还会有人夸奖运气好或会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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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几乎所有的大大小小的艺术品拍卖公司的拍卖图录前后,必有一格式化条款,曰“拍卖公司不对艺术品瑕疵负责”。据说这一规则是早期从国外苏富比佳士得等老牌拍卖公司原封不动移植过来的。“瑕疵”的含义,既可指拍品品相的新旧整残,又可指拍品的优劣真伪,概言之,就是“不保真”。那么当一个收藏家举牌参拍时,他不能指望拍卖公司为他负责,只能靠自己的眼力来判断。如果有品牌意识的拍卖公司爱惜羽毛,珍视信誉,不上拍可疑的艺术品,那还好办。如果拍卖公司即使知假卖假,那也完全不用承担任何像百货公司假一罚十或电子商务支付宝“止付”甚至法律责任。

因此,这这里提醒爱好艺术品收藏的新手们,可以去一些正规的像古网居这样的大网站购买,而且都是假一赔十这种比较有保障,另外,也一定要先做好做足功课,虽然入行不可避免会上当受骗,但也不能付出太大的代价,所以一定不要忙着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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